2015年海宁市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是由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民办寄宿制学校,从九九年开办至今,已经有十五年时间。在领导的关心和全体师生的努力下,学校得到了快速发展。现有78个教学班,3218名学生,358名教职员工。有包括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嘉兴市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等在内的一大批专家名师。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国家级绿色学校、省九年一贯制示范学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嘉兴市文明单位。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 日上午8:30-下午3:3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资源市场2号楼1楼(海州东路548号)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小学语文 |
1 |
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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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 |
1 |
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名称中含“数学”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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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 |
1 |
专业名称中含“数学”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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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学历、学位),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1月15日到1997年1月15日),户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硕士毕业生(大学本科必须是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
截至2015年1月 1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版)(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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