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 作者: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点击数: 时间:2013-09-03 10:32:00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承担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的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方向);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专任
(四)
1
承担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的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艺术设计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全国
专任
教师
(五)
1
专任
教师
(六)
3
承担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的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旅游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全国
具有旅游行业中级及以上职(执)业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专任
教师
(七)
1
英语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具有教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全国
有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专任
教师
(八)
1
承担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的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金融数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在“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上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4: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高洽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递交至招聘单位。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3、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专任教师(八)岗位为紧缺岗位,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高校招聘网站发布。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网 址: www.nbcc.cn
E--mail:chensenqiang@nbcc.cn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联系人:韩老师、刘老师、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5031
附件: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九月三日